道德講堂
助人為樂是社會主義社會人們公共遵守的最起碼的道德規(guī)范,是為人民服務精神的直接體現(xiàn)。任何人都是社會的人,都不能脫離他人的幫助而存在,也不能脫離他人的關心而生活。人與人之間需要相互依存、相互關心,樂于相助,這就是助人為樂。助人為樂是一種高尚的文明行為,同志之間、同事之間、朋友之間、鄰里之間、親友之間,都應該有助人為樂、相互支持的高尚風格。
要做到助人為樂,需從三個方面入手:第一,要有善良的動機和出發(fā)點,幫助別人是出于對他人的愛心和關心,是盡己所能,解除他人困難,使他們獲得快樂和幸福。出于個人私心雜念,或僅僅為了獲得報償而去幫助別人,都不能算作助人為樂。第二,助人要有實實在在的結果,確實是幫助別人脫離了困境,或確實方便了他人,使別人感到快樂、幸福。只有助人的良好愿望,卻沒有在實際中使別人得到有效幫助,也不能算是助人為樂。第三,助人要長期積累,不斷去做,要靠長期修養(yǎng),形成內(nèi)心自覺的習慣。不能把助人為樂理解成一時一刻的群眾運動。第四,助人為樂的形式很多,可以是在日常生活中經(jīng)常幫助別人,如同事、同學、朋友、親戚等,體現(xiàn)自己的愛心、同情心和犧牲精神。例如,可以參加“希望工程”、“春蕾計劃”等,救助失學兒童;可以為發(fā)生自然災害地區(qū)的人民捐獻衣物;可以為需要醫(yī)療、救護、看守的貧弱者提供幫助,可以參加青年志愿者行動等。